江登兴自选文集  
第三辑 青春忏悔录

葬父于高山
——青春忏悔录之十

  在冷蓝的晨光中骑车远行,“快去隔壁镇叫姐夫,让他来给你父亲换衣服。” “父亲没了,父亲没了……从此我是一个没有父亲的人了。记住这冷蓝的晨光和晨光中远行的父亲……”。

  在冷蓝的晨光中,母亲把一盆红红的炭火放在父亲的床底下,出门找镇长去了。母亲找镇长为的是报销医药费。从镇政府回来,母亲就彻底崩溃了,找镇长,是母亲在厄运中最后的一搏。父亲的丧事是由我主持的。

  父亲的遗体放在小小的厅堂里,因为肿瘤,父亲的头比正常的时候大了将近一倍半。

  买到棺材,父亲要入殓了。按乡中规矩,平潮的时刻,当太平洋的海水再一次退到离岸最远的地方,最大面积的泥滩现出水面,跳跳鱼在水洼与水洼之间飞跃而去时,父亲就要被装进那一个木制的器皿里。在这个时刻到来之前,我在忙乱之余挑了一个间隙,搬一条长凳坐在父亲的遗体前,听着低沉的哀乐,看父亲躺在那里。在他的头脚两边各放着一盏油灯,据说那微弱的灯火能照亮他走完阴暗的幽冥之路。

  父亲入殓的时刻,母亲号啕大哭,她反复扑上去阻止人们把父亲装入那一个木制的器皿。只要父亲被装入那一个木制的器皿,就永远消失在了日光之下,母亲就永远失去了他。

  父亲的追悼会在镇政府对面的电影院门口举行,会场上挂着一幅对联:“一生勤劳踏遍青山人未老,两袖清风微哂长空君何憾?”是我为父亲写的挽联。父亲为人正直,虽然有一段时间他主管着一个乡的财政,但据我所知,他从未有过贪污行为,所以说他“两袖清风”;父亲虽是一个干部,但常常上山劳动以贴家用,他干的农活比一般务农的乡亲一点都不少,所以他也配“一生勤劳”的悼念。至于“踏遍青山人未老”,那是由于父亲年轻时曾横穿大半个中国,在老挝战场上浴血奋战,而他死时年仅五十三岁。

  追悼会开始,父亲的遗体被抬到了小广场上,轮到我为父亲致悼词时,我全身披麻戴孝走上前台,从兜中掏出讲稿,很是庄重地念起来。那时我正崇拜毛泽东和戴高乐将军。因此我把致悼词假想成了自己正在一个大型集会上宣读报告。

  在我念悼词时,父亲静静地躺在我面前的棺材里,人若在死后有知,他必能看到这个世界功名利禄的虚幻,并为我在众人面前用麦克风装腔作势地念悼词而难以安息,虽然我在悼词中说:“父亲在高天之上的灵魂将看到这一切而得以安息。”

  在父亲的追悼会上,母亲冲到小广场上,抱着父亲的棺材号啕大哭,并且用头去碰棺材,我心中顿生对母亲的反感,因为我觉得这是非常让我们没面子的。

  对于一个痛苦的弱者,我们容易低估了他的痛苦;对于一个欢乐的强者,我们也容易高估他的欢乐。我们原本应对每一个生命可能的困境保持一颗敏感的心,然而那时我没有对于痛苦敏感的心,即使痛苦的人是自己的母亲。

  失去敏感的心源于自私。在父亲的葬礼上,我关注的是母亲的哭多么让我“难堪”,而不关注母亲的痛苦。我只是希望一切体面地结束,而不体谅母亲表达她的痛苦的需要。我自私,因为我是个罪人,罪人的生命以自我为中心,他很少能够去体谅别人的心灵,他关心的是别人的行为对我有什么影响。罪人不仅倾向于只关心别人的行为对自己有什么影响,而且他主要关心的是别人的行为对我的面子有什么影响。

  人以自我为中心,是在伊甸里开始的,亚当夏娃吃了智慧果后,他们的眼睛就明亮了,这是人类与世界疏离的开始,也是人与人疏离的开始。

  这是一个冬日的午后,太阳白花花的。念完悼词,我代表死者家属和亲友来宾一一握手,在震耳欲聋的爆竹声里,送葬的队伍起行。队伍的最前面有一面蓝布做成的大旗,上面挂着白纸写的黑字:“挥泪忆深恩”。

  在我的家乡,人们生孩子,特别重视生男孩,而且一般要生两个,其中有一个目的是死后男孩子可以抬棺材。但是,在父亲的葬礼前,我和弟弟被长辈嘱付,不可以去抬父亲的棺木,因为乡中规矩,没有结婚的男孩子是不可以抬棺材的。我和弟弟披麻戴孝扶着父亲的棺木而行。作为逝者的儿子,我们与众不同的是手里拿着一根木头的手杖,拄杖而行。这手杖也包着麻布。

  父亲的埋葬地点选在几公里之外的山上,几天来乡亲们在红土山坡上挖了一个洞。坟地以上是茶园,坟地以下是松林;成片的茶园是碧绿的,成片的松林也是碧绿的。

  阳光下满山的荒草散发着异香,扶着父亲的棺木,送葬的队伍来到了将要安葬父亲的土地。

  叔叔看了风水书和定时辰的“通书”,他把父亲的安葬时间定在申时,“太阳天帝都到山了。”叔叔道。大概是说,北极星和太阳在这个时刻都照在父亲的坟前,因此是一个好时辰。这是一个冬日的午后,我看不见北极星,只看见白花花的日头。

  我是虎年出生的,申时属猴,“虎猴相冲”,叔叔嘱咐我,父亲下葬时不要站在旁边,要跑到眼睛看不见墓地的地方去。

  父亲的棺木被放在黄土地上,这一片黄土地上他留下了长长的背影,那背影滴下带着盐味的汗滴。我转过一道小山梁,到一片向阳的山坡上去。父亲的棺木是如何离开阳光,是如何被推进那一个暗淡无光的红土墓穴,人们如何用石头垒起墓门,堵住了墓穴外的阳光,把父亲独自留在幽暗里,这一切我都不知道。

  在父亲得病的年日里,我曾经陪伴他走过近三个月痛苦的时光,因为迷信,因为怕自己“被冲”的自私,在父亲日光之下的最后时刻,我竟转身离他而去,让他独自被黄土掩埋。

  在父亲入殓前的时刻,我曾抽时间坐在父亲的遗体前,想静静地陪他一会儿,陪着他的遗体“走”完日光之下最后的一段时光。父亲的灵魂已离开今世,他仍在今世的儿子坐在他的遗体前,思念他,留一段难忘的时光,为自己,为父亲。

  现在独自被黄土掩埋的父亲那时躺在床板上,他的生命已经止息,却在今世留下他的肉体,这肉体不久后也将归于尘土。我也有这样的肉体,我在肉身中怀念父亲,离开肉身的父亲并不知道。逝者永远地逝去了,生者面对逝者在短暂地凝视,希望这凝视的瞬间成为生命中的永恒,这一切都与逝者无关。是否陪伴死者的遗体走完日光下的最后时刻,这一切都与逝者无关。作为生者的我,盼望凝视的瞬间凝固成永恒,也许它确实将在我的生命中永久,然而,那后来凝视我的人将无从知晓这一切。这一切都与那后来凝视我的人们无关。

  在短暂的肉身中渴望永久而不可得,这是生命的悲哀。

  凝视里有着人对永恒最深的渴望,但是,凝视本身就无法永久。凝视是一个盼望永恒的时刻,凝视只是在过程中对永恒的盼望。因此,过程中的事物将恰逢其时地打断我们的凝视,就像我正凝视父亲的遗体时一个亲友走过来对我说安慰的话。说它恰逢其时,是因为对于过程来说它是合理的。然而从凝视者对永恒的盼望来说,它又是最不合时宜地。就像这位亲友的安慰打断了我对父亲的哀思。

  大概是1960年,巴黎,在戴高乐葬礼的最后时刻,尼克松先生静静地走在送葬的队伍中,想将一刻的哀思留给逝者和他自己,据说这时有一个小国的领袖过来与副总统先生打招呼,败了尼克松一时的“雅兴”。尼克松很久以后一直为这件事耿耿于怀。

  但是我现在不再耿耿于怀了。 “长生久视”,老子这样说,老子是否道出了生命对于永恒的盼望呢?在过程中的生命知道过程终将过去,而渴望超越过程抵达永恒。由于渴望永恒而不可得,于是在过程中保持着对永恒长久的凝视——长生而久视。老子是否在凝视中产生了自己真的能抵达那永恒的幻觉,用抵达永恒的努力作为永恒本身的替代品了呢?对永恒的凝视毕竟不是永恒本身,在过程中对永恒长久的凝视毕竟是在过程中。而过程是不能永恒的。这种在过程中“长”而“久”的姿势,是人对永恒的一种盼望,是人抵达永恒的一种努力。

  是否最伟大的文化处在一种最伟大的幻觉中呢?亦或最伟大的文化产生了最伟大的盼望,而最伟大的盼望带来的只是最伟大的失望呢?

  那时,亚伯拉罕孤独地坐在橡树底下,那片寂寥的沙漠和荒野中,他也曾长久地凝视,然而,他看到的不是冷冰冰的永恒,他不是寂兮寥兮地“长生久视”。数千年后,那曾被他仰望过的耶稣说过:“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,既看见了就快乐。”亚伯拉罕的一生中恒久的姿势是仰望,但是他不是在凝视中陷于绝望而发狂,也不至于自己为自己开脱:“弃捐勿复道,努力加餐饭。”(《古诗十九首》)——别奢侈了,老兄,永恒,那是你无法明白的,吃吧喝吧,反正终不免一死,只不过要节制一点。不,亚伯拉罕不是这样的,他是恒久地仰望,并且在仰望中恒久地欢喜,因为在他目光仰望的尽头,他望见了。

写于2002年4月29日,改于2003年5月,北京